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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判决被告在诉争房屋内提供1间供原告居住使用,法院向被告发出执行通知书然被高未能履行还是未明确的提供1间主张权益?

    2011年判决被告在诉争房屋内提供1间供原告居住使用,法院向被告发出执行通知书然被高未能履行,执行中被告同意履行判决,且原告拿到房屋门和小房间门的钥匙,2020年1月被高又侵占小房间。原告现在应该根据执行完成的小房间主张权益,还是未明确的提供1间主张权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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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663183137

    发布于2020-08-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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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2423924176 丨Lv 2
    这个问题需要看具体情况
    +1 2020-08-23 举报
  • ask9139749783 丨Lv 1
    您好,您这里可以详细具体的说一下好吗
    +1 2020-08-22 举报
  • ask531144166 丨Lv 1
    你好,按照法院判决的执行,判决书中提到了小房间吗?
    +1 2020-08-21 举报
  • ask9719012682 丨Lv 2
    您好,,,,
    +1 2020-08-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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