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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儿能否代为继承父亲与奶奶死后的财产

    户主爷爷名下,奶奶与爷爷建造的房子,申批时(爷爷,奶奶,与其二个儿子)现在其大儿子,女儿的父亲,与奶奶以去死,)那个建房申批单上的名字更改为,(户主爷爷,奶奶,小儿子,与大儿子的女儿),以前女儿随着母亲而去,现在女儿以成人,能否想其爷爷与她小爸一家要回侵占她该得到的父亲与奶奶死去的财产,谢谢律师们告知,由于户口本上是爷爷还有她与她小爸一家在一起,村里又不给批新宅基地,因为没有立户,爷爷小爸么说其随母亲去了,她爷爷造的房子,孙女没有继承权,现在女儿该怎么走,1女儿能否代为继承父亲与奶奶的财产,2,能否想村委申批新宅基地,3爷爷真的能说造的房子是他俩夫妻造的,所以孙女没有财产能分吗 北京市

    房子 房产继承 户口 宅基地 举报

    提问者:ask3683224207

    发布于2020-07-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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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120229930 丨Lv 2
    1,可以。2,符合条件即可。3,有遗产部分,可代位继承。4,委托律师处理。
    +1 2020-07-22 举报
  • 奥利翁 丨Lv 0
    女儿可以代位继承
    +1 2020-07-21 举报
  • ask6341436665 丨Lv 1
    可以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的
    +1 2020-07-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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