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以一户一宅为由,拆除房屋不给补偿,以及需要重建之后再行补偿这么做法合理么?
一,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以一户一宅为由,拆除房屋不给补偿,以及需要重建之后再行补偿,合理合法么?我家两处宅基在,还有1987年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现在权证没有发到手里,是我过去父亲留下的。二,当地干部以“拆”不同于“拆迁”,给出解释,说无补偿,合理么?一直未经同意拆除,结果被某些人故意损坏房屋瓦面,下大雨冲坏了后墙,结果镇干部直接带人拆除,这么做法合理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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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734955718
发布于2020-07-1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