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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收房后,像我们这样情况该怎么办,可以起诉房产商欺诈销售或者起诉政府部门严重失职

    小区部分房子是共8层的复式,我们7复8的房型是8楼有个北露台,7楼是没有任何阳台,南客厅外面是个6平方左右的空心闷顶。当初购房时,销售员明确跟我们说收房后,只要业主统一,物业是允许将闷顶敲掉,建个阳光房的。18年底,业主收房后,发现这个闷顶如果不敲掉,南面整幢楼的6户人家可以通过闷顶平台轻松走动,有2米的宽度,每户人家之间没有仼何隔断,财产和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而且闷顶里全部水,已经渗透到自家以及楼下住户。基于以上情况,业主在物业的允许下统一将闷顶敲掉建了阳光房。近期,由于一些其它房型业主举报,城管要求我们拆掉阳光房,重新建闷顶。业主损失不算,没有阳台生活带来很大不便。所以,问下您,像我们这样情况该怎么办,可以 北京市

    购房 业主 客厅 露台 举报

    提问者:ask8602607332

    发布于2020-06-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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