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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证共有登记名字问题高分咨询

    产权证名字登记是否可以这样:我为产权人,出资占10%,我堂弟为共有人,占90%,以上可以约定吗?如果可以,那么以我作为贷款人可以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吗?如果不行,那么产权人的出资比例有规定要占几成吗以上问题请帮忙给予详细解答,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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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金滴6

    发布于200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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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xulu_sky 丨Lv 3
    可以约定,去公正处办理按份共有公正,产权登记时递上公正书. 无份额约定的共同共有,可以其中一方为贷款人,但按份共有必须两人都为贷款人 .
    +1 2007-06-09 举报
  • 玉树麟枫 丨Lv 3
    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视有无约定。申请贷款视银行规定而行
    +1 2007-06-09 举报
  • sunny520311 丨Lv 3
    可以在房地局办理“按份共有”,两个人中其中一个是主持证人,拿房产证原件(原件上会注有供游人姓名),另一个拿共有权证。如果贷款的话就需要银行同意了,公积金贷款好像是不可以有共有的,除非夫妻
    +10 2007-06-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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