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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拿房屋抵账算做销售吗?

    甲乙丙三方签订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丙方:开发商。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用于商场经营,其中包含丙方未售出的近300套房屋。三方约定无论哪方售出该300套房屋中房屋,都需向乙方支付30%的报酬。问题:如果丙方将未售出的300套房屋,以抵账的形式抵给丁方,是否属于销售行为?是否需要向乙方支付30%的报酬费用?说明:合同中无其他条款对抵账是否属于销售做出说明。 北京市

    开发商 租房 租房合同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4744399627

    发布于2020-06-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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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2222516281 丨Lv 1
    识别和防范以销售为名事实借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
    +1 2020-06-21 举报
  • ask9278425199 丨Lv 1
    开发商以自己所有的房产抵债相当于销售“房产”。该协议是租赁协议,但是约定租赁期间可以销售(应该是以开发商的名义),我认为乙方不能直接销售或者未经过开发商同意抵自己的债销售。
    +1 2020-06-20 举报
  • ask6070918267 丨Lv 0
    一般按照协议内容处理。
    +1 2020-06-19 举报
  • ask7454703076 丨Lv 2
    属于销售,应当向乙方支付报酬。加微详询,同手机
    +1 2020-06-18 举报
  • 星龙网络 丨Lv 3
    你好,抵账抵谁的账?房子是开发商的,为什么甲方要出租?一般来说,抵账也达到了销售的目的。
    +1 2020-06-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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