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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问题

    四川省内江市碑木镇四合村5组农村私有房屋一栋,有一张80年代国土局办理的土地使用证书,房屋所有人是我外婆,外婆去世后作为遗产留给我母亲,母亲家有三兄妹,继承遗产的时候没有进行公证,当时外婆是委托她的姐姐当着全村人的面分配遗产,存款留给舅舅和姨妈一人一半,房屋留给我母亲,当时他们三兄妹都没有异议,现在房屋面临拆迁,国家改造G321国道要强制征用.现在就有一个房屋过户的问题,我母亲想把外婆留下的房屋过户到我头上,请问需要办理一些什么手续?需不需要先过户到我母亲头上再过户到我头上,或者直接过户到我头上?如果要产生费用,费用是如何计算的?需要缴纳一些什么费用?请高手指教 北京市

    土地证 房屋 房产继承 土地 举报

    提问者:静约

    发布于2009-06-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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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金刚狮子 丨Lv 3
    先过户到你母亲名下,比较简单,直接办理继承就可以了,但是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就需要产权人的其他子女签放弃继承权的文书。
    +1 2009-06-05 举报
  • 邓匡子 丨Lv 1
    我建议你在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继承法上对于财产的继承有明确的解释
    +1 2009-06-04 举报
  • 吉古吉古 丨Lv 4
    完全首先要做的事那就是开具证明,证明该房屋所有权是你外婆留给你妈妈的,,2\你拿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才到房管局去办过户手续.其实也不一定要先过户给你母亲,这样会交一次税费的,你可以到公证机关公证你妈妈是把房子给你的,这样你只交少许的公证费就可以了,
    +1 2009-06-04 举报
  • xxyyjjhh 丨Lv 0
    各地区的政策不同,你最好找你当地的房产局有关部门咨询一下。
    +1 2009-06-04 举报
  • 寒流飘过海 丨Lv 0
    反正要撤除了,还过什么户呀,要赔偿不就行了。
    +1 2009-06-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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