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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我家三相电被租房人弄烧了,是否应该他负责?

    为补交的电费我和租房人共同承担了,现在租房人不租了,叫我补他这钱,说电费差价不应该他承担,可想问他应该 承担吗,他不烧的话我不存在补差假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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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hinong11

    发布于2009-08-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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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烤糊的APPLE 丨Lv 4
    这个看情况,之前给租房人说明了使用方法了吗?1.如果说了,他是按照正规的方法操作而顺坏的他不负责任。详情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如果说了,他没有按照正规的方法操作,由他负责见,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3.如果之前没有给他说怎么操作,见合同法217和231条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1 2009-08-13 举报
  • 心中的蔷薇 丨Lv 3
    应该是租赁人承担
    +1 2009-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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