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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商品房的产证上有两个名字,可以先撤走一个吗
配套商品房的产证上有姐弟两个名字,09年的产证,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那现在可以办理撤走姐姐的名字吗(姐姐愿意撤出),只留弟弟的名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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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houyu7
发布于2009-09-09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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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ongwz
丨Lv 4
可以的,产权证上双方带上有效身份证明到商品房所在区域产权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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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5126
丨Lv 1
这个要办理过户手续!看看是做继承、赠与、买卖、、、最好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咨询以后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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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兰
丨Lv 0
不可以的,你所注明的配套商品房其实就是安置房或者经济适用房,在规定的年限内任何一切的交易行为都不可以发生,也包括你自己所指的“撤走你姐姐的名字”这也已经是交易行为里的变更行为了。但到了5年期限解除后,你就可以上市交易了,也即包括你所需要撤走名字的变更行为。这个产权变更是产权共有人放弃自有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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