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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市买房子09年12月31号开始陆续办理入住收100天的全额取暖费合理吗?(来自长春金色欧城小区)

    我买的金色欧城的房子 09年12.31号开始办理入住,开发商需要我们交100天的全额取暖费!现在屋子里边的温度大概24度左右 我想咨询一下我不住也不装修,可不可以不交全额取暖费,只交20% 现在他们强制交 全额!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 还有谁知道 正规文件 有没有说过这个问题 北京市

    装修 开发商 房子 全款 举报

    提问者:喜欢夏天的味道

    发布于2010-01-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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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五光失色 丨Lv 0
    09年12.31号开始办理入住也就是你09年12.31才拿到的钥匙,看看你们签的买卖合同里有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如果没有就就按这个算 举例说一下取暖费是30㎡房子是100㎡ 100X30÷120=25平均每天。供暖是10.15开始的12.31拿钥匙12.31-11.15=46天未供暖2010. 3.15-2009.12.31=74天正常供暖 46X25X30%+74X25=应缴供暖费,好多有这种情况的新小区都是从交钥匙开始算的没交钥匙之前不算。只要交了钥匙就开始算物业费还有取暖费不管您住不住都一样这是国家的规定
    +1 2010-01-07 举报
  • 另一个天堂2010 丨Lv 0
    ,领到钥匙的,未入住可以在供暖期到来之前向供暖单位申请停暖,但是要向供暖单位补交百分之三十的热流失费。只是国家规定的。如果供暖期已经开始,人还未入住的,已经在取暖期以前拿到钥匙的,按全额交费。
    +1 2010-01-07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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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wgfjke 丨Lv 4
    在考察一下吧!!
    +1 2010-01-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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