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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楼盘的公摊面积是谁规定的?国家有相关条文吗?公摊面积大合理吗?能找谁说理?

    楼盘 公摊 举报

    提问者:amituof

    发布于2009-01-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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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zyang63 丨Lv 0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参考资料: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11 2009-01-20 举报
  • zxiong9012 丨Lv 0
    国家规定的,但可上下浮动
    +1 2009-01-20 举报
  • 天虹帝国 丨Lv 0
    没有什么统一标准,经营规范的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的同时,明示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业内默认的标准为:6层以下低层商品房的公摊系数一般为12%左右,11层左右的小高层商品房的公摊系数为20%左右,18层以上高层商品房公摊系数为25%左右,超过25层的商品房上约为30%。 公摊面积要根据设计图计算的,具体多少看小区公共区域的规划情况,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交房产局的测绘报告
    +1 2009-01-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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