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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贷款担保人,我承担什么责任?

    05年2月,朋友贷款3万元期限为一年,到期朋友没有还上,又续贷一年。07年2月到期.银行与07年10月份起诉了朋友和两个担保人,传票被朋友截留,没有给两个担保人。今年四月份又给我发了传票,但是我没有去(贷款的朋友去了,他没让我去)。我查阅了《担保法》,对担保人的追诉期为6个月。我是否承担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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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路程员

    发布于2008-07-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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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狂爱巧乐兹 丨Lv 4
    如果你朋友还不上款,你有代他偿还的责任和义务
    +1 2008-07-24 举报
  • baikebaid 丨Lv 2
    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在执行过程中,你的朋友没有可执行资产的情况下,那么按照担保的顺序和担保的额度,你将承担还贷义务(与你是否出庭应诉无关)。而且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还在追诉期内,因为法院已依法将你列为第三人,说明没有超过法律时限。
    +1 2008-07-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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