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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企业登记要不要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在登记档案检查中,发现各县对房地产企业设立登记时是否要征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意见做法不一,有的先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再登记,有的直接登记。本人以为:房地产开发还是先征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意见为好,这样责任轻点。因《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第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按上述《条例》规定,工商部门在登记时要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本条件,你登记了就证明该企业符合条件了,但实际上工商登记时根本不审查这些条件,所以直接登记有风险。如在登记前通知企业先到主管部门征求意见,主管部门签署了同意意见就证明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了,工商登记时就不必再审查这些基本条件。不知各地目前是如何办的? 北京市

    地产 房地产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hunter_best01

    发布于2012-01-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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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个回答
  • hanlanzhen 丨Lv 4
    对设立地产开发企业是否要凭建设主管部门意见登记各地做法不同,上月俺们一窗口去天津参加全国外资登记交流培训,俺特地要其了解一下这问题,结果是:国家局的笑而不答,参加交流的地方答案真是五花八门,掌握最严的地方是按前置对待——凭主管部门批文登记,并放入许可项目;有的地方按“软”前置对待——由主管部门盖章,放入一般项目;最松的地方是直接登记…….俺们按“软”前置对待到工商之家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22 举报
  • igezhw 丨Lv 0
    哈哈,这个大家都知道,资质是后置!:handshake到工商之家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21 举报
  • Fifi 丨Lv 3
    直接办,否则易演化成“软前置”,有悖行政许可法的精神。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其中是“听取”这是一种被动行为,非“征求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征求才是主动行为。他不告诉我,我如何“听取”?所以直接办,除非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给工商部门提出“不予登记、暂缓登记等等”的意见。到工商之家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21 举报
  • 不死鸟之都 丨Lv 3
    我们是由住建委综合开发科在登记申请材料上盖个章子到工商之家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21 举报
  • 新鲜出炉的美美 丨Lv 4
    年检也是把前置关,至于是否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也不会影响到年检的。到工商之家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21 举报
  • oujianping 丨Lv 0
    直接登记,不需要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到工商之家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21 举报
  • TonyMilt 丨Lv 0
    如果营业执照发出去,不需要为企业的经营行为负监管责任就好了到工商之家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21 举报
  • 鱼子韩 丨Lv 3
    如工商直接登记的话,各地是如何掌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的规定?到工商之家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21 举报
  • immarlerype 丨Lv 0
    俺在纠结中前行,虽然很气愤,但也很无奈到工商之家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21 举报
  • 栗子姐姐 丨Lv 4
    稳妥起见,还是应该按照《条例》规定提交住建部门书面审批证明更保险。到工商之家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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