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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山市房管局(来自全国绿杨居小区)

    请问:坦州十四村绿杨居B区, 房仅做了一半高,在12月26日开始销售,这样做合法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举报

    提问者:mediasky

    发布于2012-03-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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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党宁2010 丨Lv 1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发布,根据2001年8月15日《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年7月20日《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1 2012-03-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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