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 宅用基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前夫卖了,现在要拆迁了,我要怎么办?我什么房产都没有

    婚后以前夫,我还有我女儿的名义审批下来的宅基地被前夫卖了,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我再去审批宅基地政府不准,我跟女儿两人没房子住,什么赔偿都得不到,村里给我母女俩安排安置房,这个安置的虚拟房得出20万的钱买,我一下小小食堂职工哪来的钱啊,我该怎么办啊 北京市

    房产纠纷 安置房 宅基地 房产 举报

    提问者:宙斯盾与飞

    发布于2010-07-0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modonghong 丨Lv 1
    可以上法院起诉买卖无效,因为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是不能交易的。建议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1 2010-07-08 举报
  • harhhrerhe 丨Lv 3
    楼主就你的问题可以这样来回答。房屋的归属权人是你的女儿,如果你女儿已经成年,但你的丈夫在你女儿不之情的情况下把房屋变卖,那么你的丈夫就已经单方面剥夺了你女儿的知情权,让你女儿去法院起诉,从而来获得赔偿。相反你的女儿是未成年的情况下,你和你的丈夫是其子女的监护人,监护责任是双方平等的,不管你们是否离婚,其监护责任也是一样的,在双方平等的条件下,你的丈夫应该在变卖女儿之财产时,向你征询意见,得到你的认可后,双方在向其女儿征询意见同意后,才能变卖。所变卖之财产的资金应当归其女儿所有。但是现在房屋已经变卖,那就要看你丈夫在卖出房屋的同时,购买房屋的第三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是善意的购买也就是说和市场价格基本保持一致,那这套房屋就拿不回来了,不过你可以通过起诉你的丈夫侵权,来获得相应的赔偿。相反如果是恶意的出售,可以到法院起诉,连同你的丈夫一起告了,就可以收回房屋。
    +1 2010-07-0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