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arhhrerhe
丨Lv 3
楼主就你的问题可以这样来回答。房屋的归属权人是你的女儿,如果你女儿已经成年,但你的丈夫在你女儿不之情的情况下把房屋变卖,那么你的丈夫就已经单方面剥夺了你女儿的知情权,让你女儿去法院起诉,从而来获得赔偿。相反你的女儿是未成年的情况下,你和你的丈夫是其子女的监护人,监护责任是双方平等的,不管你们是否离婚,其监护责任也是一样的,在双方平等的条件下,你的丈夫应该在变卖女儿之财产时,向你征询意见,得到你的认可后,双方在向其女儿征询意见同意后,才能变卖。所变卖之财产的资金应当归其女儿所有。但是现在房屋已经变卖,那就要看你丈夫在卖出房屋的同时,购买房屋的第三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是善意的购买也就是说和市场价格基本保持一致,那这套房屋就拿不回来了,不过你可以通过起诉你的丈夫侵权,来获得相应的赔偿。相反如果是恶意的出售,可以到法院起诉,连同你的丈夫一起告了,就可以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