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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贫困户求助(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我是拆迁户,我们有四姊妹,在拆迁协议上我本人没有签字,是我姐姐代签的,签订时间大概有1周左右,现在开发商没有按照协议上的履行义务,请问,协议算是合法协议吗?还有就是如果是无效协议,我 能起诉吗?(开发商不想赔偿协议书上的拆迁费用,要用来冲抵赔给我们安置房30%的首付款)。现在我们房子已经拆掉,是租房子住,房租费是向开发商打字据借的1万元钱。请问能不能帮帮我们追回开发商该赔偿的拆迁费,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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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hoesbuyonline
发布于2009-07-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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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ogao
丨Lv 0
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你的房屋产权证照情况,如果你的房屋产权证照标注的为共有产权,且你们四姊妹都属于共有人的话,那么这份协议必须由你们四个人分别签字或其他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一个人代理也可以,才能生效。如果你的姐姐未在你(你属于共有人之一)委托情况下代你签字,则该协议不属于合法协议。如果协议有问题,你当然可以起诉,要求法院撤销协议。另外,如果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开发商未履行协议义务,你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作为已生效协议,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违约,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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