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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zychen 丨Lv 2
    1、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二)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 (三)驻渝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 外来人员(重庆市非主城区户口务工人员、外省市来渝人员等)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二)必须在主城区工作三年以上。 2、申请流程:①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XX市经济适用房申购表》。 ② 申请人填表并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 ③ 申请人将需要提供的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人员负责查验证件、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 ④ 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公示和提出初审意见。 ⑤ 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提出初审意见的资料送XX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⑥ XX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将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料公示 ,公示10天后可等候通知参加选房。 ⑦ 选好房后,办理XX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10 20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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