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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脆脆倒下了且看开发商如何忏悔·问题

    27日5时30分许,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栋13层在建住宅楼发生楼体倒覆事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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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蓝梦可乐

    发布于2009-07-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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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天虹帝国 丨Lv 0
    一副令人惊惧的场面在上海上演:6月27日早晨5时30分左右,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在建13层住宅楼整体倒塌,造成一名安徽籍民工死亡。事故发生后,上海市政府领导亲临现场,指示安监、水务等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6月28日《中国青年报》) 随着“轰隆”一声雷般巨响,那座连根拔起倒塌的楼房,直挺挺地横在地上,让所有人都心有余悸。幸亏只是还未交房的“在建”楼房,幸亏倒塌时间是在众人还在“梦乡”里的凌晨,幸亏在倒塌楼房下方挖地下车库的十几名工友撒腿跑得快……否则,后果将不仅仅是“一名进楼里取工具工人丧生”那么简单,而是不堪设想。 事后,在原因的探寻方面,我们听到了来自各方的声音,主要分为两大派别,一是“天灾派”,观点主要有:距离倒塌楼房20多米远,河道防汛墙大面积坍塌,引起了地表应力的改变;倒塌的楼房附近可能有暗浜,暗浜的存在造成地下泥土流失,影响楼房地基发生变化;受河流冲刷的影响,地表下沉过程中,可能这一块应力最集中就最先下沉……这些都会导致楼房倒塌。 二是“人祸派”,观点主要有:地基打得浅,没有通过松软层;地桩的水泥未达到高标要求,发生断裂;地下工程在建设,开挖车库,加上下雨,土质松动,使得这座楼房地基松垮;地基桩体钢筋纤细、稀疏甚至缺少,软绵的地桩如同豆腐般脆弱……这些都会导致楼体倒塌。 事故原因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此事故的发生,我们的监管部门、城建单位都应该进行积极的反思。在我们日益倡导“一代更比一代强”的今天,为什么在关系公众身家性命的住房问题上,我们还比不得那个广西三次爆破拆除依旧不倒的1995年建设的“楼坚强”?是人心一代比一代“地基松动”了?是我们的工程技术倒退了,还是施工质量要求下降了?这“楼脆弱”的产生是偶然的吗? 而掰开道理来讲,如果说是天灾,那在此商品房开工建设前,明知此地理位置旁有河流,地质结构不稳固,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的善意提醒和有效制止?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如何一步步顺利拿到手的?如果说是人祸,那么房产商的显失水准的不法行为为何没人监督?监管部门的职责到底尽到了多少? 这时候,再用所谓的“道德谴责论”去惩戒相关人员,已显然不足以平民愤、慰民心了。所以,我们期待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能尽快地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对涉案人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加大惩戒力度。并且,对其余建筑进行安全评估,给公众以安全的住房保障。还有,不光在上海,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的建筑商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晒一晒他们有几多不合格;对所有的住宅楼进行重新验收和鉴定,来一次全国性的住宅楼大普查,让全国的公众都能在“安居”的心境中去“乐业”。
    +1 2009-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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