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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哪位能够帮我解答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我有两个哥哥,老二是精神病患者,老大是正常人,我是老三,在老二得病的十几年里都是我的家庭照顾着,老大没有过问过,他也不管!现在我们村要拆迁,关系到一处房产,我跟老大各有一处房产,由于老二患病也一直没有成立自己的家庭,还是跟父母住在老宅基地上,父亲已经过世了,母亲已经没有能力去照顾他了,我们也会一直照顾下去,听村里的长辈说,我们为他养老送终这处房产应该属于我们家的,可是就在拆迁办去找我的时候我才知道老大早就打这房子的主意了,并且房产证老大也拿走了,我觉的不管从哪个角度说都不应该那么做,何况我的母亲还在世,要论遗产的 话也应该是母亲为第一继承人啊,现在我们不想因为这些事把亲情关系扰乱,我也不缺什么房子,可是事情要讲究原则的,我想请大家给我出出主意,关于这出房产该怎么处理?如果有大的纠纷的话,我想把老二办成村里的五保户,让村里处理,村里会怎么处理这处房产呢?请大家出出主意谢谢 北京市

    拆迁办 房产纠纷 房屋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yankunhan

    发布于2009-10-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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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ying95 丨Lv 0
    既然老二是精神病患者,那么他一定需要一个监护人,如果你的母亲没有能力,那么,你就去申请这个监护人的身份。关于房产,你母亲本来就拥有这个房子的一半的房产,你父亲的那一半是你母亲和你们三兄弟平分(继承),如果都没有心要这个房子的话,就给母亲,如果非要分的话,就像上述的分法。现在问题是你母亲的住处问题,房子分完了,你的母亲就没有住处,如果要去你们兄弟三人家轮流住的话,老大会同意吗?
    +1 2009-10-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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