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房子质量问题打了官司
我于去年4月份买了上下两层的商铺,由于质量问题,起诉到法院,经过淮安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鉴定,存在质量问题对屋面钢筋混凝土现浇板、板的整体性能、耐久性能、结构性能和使用性能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且该房系商业用房,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对我经营使用均造成影响。官司我赢了,判被告方赔偿10000元损失费。并要求被告方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我所购的房子按淮安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工程质量报告裁明的处理方案[采取高压灌浆(灌浆料选用环氧树脂浆液)对我所购房屋面钢精混凝土现浇梁、板裂缝封闭处理后再采用“粘贴碳纤维布”法进行加固处理。按相关规定,加固设计应由责任方委托原设计单位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具有加工设计资质的加固公司出具正规的加固图纸,加固施工应由责任方委托具备加固施工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按加固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予以修复。可是,被告方没有执行。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昨天被告方来人修房,没有按判决书要求,没有“责任方委托原设计单位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具有加工设计资质的加固公司出具正规的加固图纸。”而且,他们带的材料是“碳纤维布”和碳纤维布胶,没有环氧树脂浆液。所以我没让他修。我想问法院执行,该谁监督,下一步我该怎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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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KANGTA1998
发布于2010-08-2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