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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我的房子卖给了别人,但是没有办理过户,只是在公证处作了委托买卖,还可以要回来吗? 北京市

    房子 房产委托公证 过户 举报

    提问者:lvtee

    发布于2008-06-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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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海派甜心01 丨Lv 0
    我们国家房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由于没有进行变更登记,此时的房子还是你的所有权
    +1 2008-06-29 举报
  • 黑色笑话 丨Lv 1
    我想也应该是要不回来了.人家说你耍他了.一会卖一会不卖.
    +1 2008-06-29 举报
  • 网络小仔 丨Lv 0
    不可能了,除非另一方愿意再卖给你,做人怎能出尔反尔呢
    +1 2008-06-29 举报
  • duicuo 丨Lv 0
    不可能.你已经做了公正
    +1 2008-06-28 举报
  • lvxiujiecfc 丨Lv 4
    可以要回来的,不过对方如果不愿意的话可能会要你给他一些赔偿的。
    +1 2008-06-28 举报
  • jiangnanqianqiu 丨Lv 0
    可以要回来的,房产唯一的权属证明就是房产登记,没有办理登记的交易不受保护。
    +1 2008-06-28 举报
  • 大家教育 丨Lv 4
    楼上的.谁说这种交易不受保护啊.第一:公证前肯定签定了买卖合同.第二:你肯定收了定金.第三:公证的同时你肯定拿到了房屋尾款.并且打了全款收条. 这三样东西充分说明了买卖事实的成立. 我经历过.只要把这三样东西做好.官司肯定败诉. 到时候买方告你个诈骗罪呵呵.... 提问的朋友.我劝你不那样做.
    +1 2008-06-28 举报
  • 卡其社 丨Lv 3
    要当然是要的回来,只是道德上的问题 按照法律你们之间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但交易存在,按照法律程序走的话,你可以将当初他买你房子的钱全款退还,便可以要回房子!不过很麻烦!
    +1 2008-06-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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