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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甲公司,法人李某。2010年甲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至今。2015因借款合同纠纷买受人张某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

    房地产开发甲公司,法人李某。2010年甲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至今。2015因借款合同纠纷,法院查封了甲公司开发的某大厦部分尚未出售的房产。2015年,法院查封期间,法人李某处置了公司部分未被法院发现的房屋,其中一位买受人张某与李某与签订了售房合同,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收款人为李某,李某出具了盖有甲公司公章的收款收据,因该房屋不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至今未办理房产证,所以当时交易价格也较低,大约相当于正常房价的四分之一,2018年该房产被法院发现并查封,买受人张某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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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513417616

    发布于2020-06-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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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263614104 丨Lv 1
    有可能不被认定
    +1 2020-06-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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