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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自己现在住的房子帮别人办了居住证、会有什么影响吗?

    请问,自己现在住的房子帮别人办了居住证、会有什么影响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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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465369928

    发布于2020-06-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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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k9281860629 丨Lv 0
    办居住证对房东的影响办居住证是为了证明自己在该住处有合法的居住权,如果说不办理居住证,在警察来查的时候会对房东有不必要的麻烦,办了居住证对自己和房东都是最好的保护。居住证办理流程1.受理与补齐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申请表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2.材料移送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安部门核定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5.签发、制证、领证《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1 2020-06-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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