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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得谁还贷款吗?

    房子是男方给买的,但是名字是我对象的,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对象的父亲不还余下的钱了,那会不会要我们自己承担这项费用呢?希望有知情的人士可以告诉我!谢谢!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贷款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江山好的很

    发布于2009-01-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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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风哥存档 丨Lv 0
    这个问题,应该由和银行工作人员签订贷款合同时确立。首先强调一点,房产证上不管写谁的名字,对于已婚人员来说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并不是要由夫妻双方一起还款的。具体来说,是由签订抵押协议时的一方来进行还款。但是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有点时候一方没有能力支付全额还款,这个时候就可以签订共同还款协议,双方共同还款。
    +1 2009-01-17 举报
  • 梦圆传奇 丨Lv 3
    是你们共同承担的因为你们是房产的主人~他父亲不具备一定的偿还义务的
    +1 2009-01-17 举报
  • 劲松空间 丨Lv 3
    不一定
    +1 2009-01-17 举报
  • 惜樱如梦小筑 丨Lv 3
    首先,贷款按揭购房不管首付款是谁付的,银行都是确认为房产所有人贷款的,通俗的说就是房产证商写的谁的名字银行就是确认谁来还月供贷款的,不管月供是谁还,你对象就是银行确认的贷款人。假如你对象的父亲不还余下的钱了,你对象也没有还,在银行规定时间内没有缴纳滞纳金,也没有补交拖欠未还月供,银行有权将此房屋进行拍卖。要是你们的结婚时间是在房屋月供期间,你们都是银行的还贷人。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行补充,我也很乐意能给你帮忙解答!
    +10 2009-01-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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