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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和土地房屋问题

    是这样的,我家有套房是十几年前买的,这俩年我们这里就要拆迁了,不过我们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村里大队拿着,今年村里人的强烈要求下,村干部把土地使用证要分发给各户,可是我们那套房是买的村里一个人家的,需要那家人去签个字,可我们去找那家人的时候,他们翻脸不认帐了,说那时候只卖的房,没卖地方,要想要的话就得再给钱,可当时没那么说啊,是有字据,但当时土地是不能买卖的,所以就写的几间房屋,如果照这样的话,我们领不到土地使用证,到时候拆迁的话是不是就不行了啊,向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急求!!! 北京市

    土地证 房屋 房产 土地 举报

    提问者:落落鱼

    发布于2010-02-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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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龙湖胤龙湖玮骗钱 丨Lv 1
    骗子龙湖胤同时兼任长沙去哪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东路35号(阳光锦城)1栋302房。
    +1 2018-12-24 举报
  • 蓝闲警察 丨Lv 4
    你的问题比较棘手,私房不允许买卖,所以打官司的话很不利。再一个是如果遇着拆迁你们没有补偿金,而握有土地证的人才有,也就是说卖房给你的人才有。(土地证在他手里)。建议:找出当年的旧证据找对方协调,如果不让步就告他(在对方还不清楚上法院谁有把握的情况下)他们应该会让步。如果找不到证据的情况下,只能找对方好好谈谈,一个地方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要补偿些钱的话,少的话就看情况答应,如果多的话那你就自己合计一下是否值得。
    +1 2010-02-20 举报
  • whanwff 丨Lv 0
    一般来说,私房是不允许买卖的,打官司的话,应该会输。
    +1 2010-02-20 举报
  • 志在千里1 丨Lv 0
    补偿金是给有土地证的人,这个只能双方协商!不行只能打官司,找证据证明当年是取得了房屋和土地的交易!
    +1 2010-02-20 举报
  • yihongzhuoyu 丨Lv 2
    浙江省人大日前通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应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还应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不再由拆迁方单方面说了算。有分析称,由于目前的拆迁补偿价格仅是“砖瓦碎片钱”,故条例的出台将有效缓解拆迁引发的激烈社会矛盾,并对解决全国范围内的矛盾起到积极作用。 来自《现代金报》的报道说,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4日修改通过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评估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市场比较法评估条件评估非住宅房屋价格的。 浙江省人***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祖年介绍,由于各种原因,市、县政府公布的基准价已普遍不能反映真实的市场价格。如住在杭州德胜路附近的一些居民就表示,按照标准,他们所居住的地段属于杭州市四级地段,如果拆迁的话只能获得每平方米4900元的补偿。而同地段的二手房价格普遍在8500至9000元/平方米。 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被拆迁房屋价格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比准价格,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评估比准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交易价,“从高”从类似房地产中选取三个以上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确定。被拆迁房屋属于非成套住宅的,应当根据前款规定选取普通成套住宅作为可比实例。 而且,评估机构也不是拆迁人说了算,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选定;不能共同选定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从报名的具备相应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随机确定,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修改后的条例还规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解释。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自接到解释要求之日起三日内予以解释。 有分析称,此条例的出台将有效缓解拆迁引发全国范围内的社会矛盾起到积极作用。据悉,目前的拆迁补偿主要由拆迁方制定,与市场价存在较大差距,这也是近年来由拆迁引发大量群体性事件的原因之一。 拆迁的所有流程与政府行为息息相关,政府力量通过条例的设置,为拆迁充当着幕后推手。中国拆迁最基本的指导手册是2001年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了拆迁的条件:取得国家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和拆迁证等五项证书;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的争议机制:若出现争议,由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裁决,若不服,再向法院上诉。 在中国“两权分离”的土地制度下,私房拆迁实质上是土地所有人——国家或集体,将私人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一个步骤。虽然有很多学者质疑,政府在原住居民尚未知情和同意时,便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发放给地产开发商,已经有了“一物两卖”的嫌疑。 然而即使被拆迁人承认这个城下之盟,土地使用权如何作价补偿,也是拆迁过程中矛盾最大的问题。但中国政府在制定拆迁政策时,被拆迁居民放弃原有土地使用权的
    +1 2010-02-20 举报
  • zyh7601369 丨Lv 4
    这个问题以上同志总结的都对,但是我见过一个例外,电视上以前报道过(忘了在哪个台了)原来的房主可以反悔合同收回房屋,但是你可以打官司要求,把房屋升值部分给你,所以这样就不会损失很多。这是我自己在电视上看过的报道。
    +1 2010-02-20 举报
  • 碧山天马 丨Lv 2
    按照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成员共同所有,本集体成员享有所划分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未经集体同意,宅基地是不能转让的。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也只能在本集体成员之内流转,本集体之外的人购买其房屋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说,第一;你不享有土地使用权;第二,你的房产未正式办理过户,你们的买卖也是无效的。因此你是无法获得补偿款的,遇到土地征用和拆迁也只能补偿原房主。但这并非说你的权益就一定得不到保障。你们可以协商解决该问题,但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只能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虽然你们的房屋买卖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你为此支付了相应的购房款,法院一般会判决 他返还该款项。但是你要求获得该房屋的产权和拆迁补偿款的主张都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因为从法律意义上说,该房屋合法产权仍然属于原房主,你们之间的纠纷属于另外的民事经济纠纷。拆迁补偿与你无关,因为你不是合法的拆迁当事人。
    +1 2010-02-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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