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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的房屋初始登记证书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一间房子,因为开发商的狡猾,在房子建成后将一间房子同时销售给了两个住户. 甲方为第一受害者,乙方为第二受害者,在甲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房子销售给了乙方,并且进行了装修,且领取了房屋初始登记证书.请问该证书在法律上成立吗? 补充 甲方为房屋拆迁户.并签订了拆迁协议合同.且协议中指定的拆迁还建房,与开发商售出给乙方的房屋属于同一套房屋(已经法院认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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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月牙廊

    发布于2010-01-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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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陈星似 丨Lv 2
    这个证书在法律上不成立,是无效的。开发商是在甲方不知情的时候卖给了乙方,属于恶意隐瞒,非法交易,乙方与开发商完成了一切手续且取得了“证书”,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甲方所要采取的是通过民事诉讼让开发商赔付或重新安置一套“协议”上定的面积房子。建议你去法律事务所找律师好好的咨询一下,甲方胜诉的可能性极大。
    +1 2010-01-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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