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产继承过户(补充)$https://m.fang.com/ask/ask_435356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353560
-
房产继承过户(补充)
1,爷爷已经过世,有三个儿子,其中过世前立下遗嘱全部有大儿子继承房产,因三儿子国外生活,请问遗嘱生效时,作房产继承过户时,三儿子还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吗,他还需要作放弃继承的声明吗??2,因爷爷的房产有并排的两间,作遗嘱时某一房产因出租没写入遗嘱,后来房产证作出正确修改了,是否之前的公证遗嘱无效,二儿子及三儿子仍需亲自到公证办理放弃继承手续,若三儿子在身处国外,可否作委托人原件寄到中国,由代办人出席公证处呢?? 北京市
更多
租房
房产继承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大哥江湖
发布于2010-06-15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
-
-
翁捷在线
丨Lv 0
做公证必须的家人全部同意
-
-
-
姑苏e族
丨Lv 4
1、三儿子在国外,由于国外没有公证处,一般是社会名流写的证明,三儿子可以到中国大使馆进行公证放弃继承权并寄回材料即可。2、对于之前的遗嘱依然有效,对于未作遗嘱的房产,三个儿子及奶奶都有继承权,故二、三儿子及奶奶都要公证确认放弃继承权,三儿子在国外也一样到大使馆公证并寄回材料回国内即可。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