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今买一处二手房,有卖房者的房产证和双方买卖的协议但没办理过户请问合理合法么?$https://m.fang.com/ask/ask_435335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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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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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美儿
丨Lv 0
如果你们当时签订的是买卖契约,你可以拿着房产证到房产局去做网签(俗称备案)。一旦打了网签,这个房子就只能卖给你了,只有见过你的同意才能撤除网签,他的房子才能专卖给别人。不管你们当时签订的是什么,都具有法律效益的,放心!不放心,你可以去公证处做个公证。个人建议,赶快去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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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j9773
丨Lv 1
做公证具有法律效益,但你签的买卖合同就不一定具有法律效益了,是两方合同,没有见证人。现在的情况如果原来的业主要反悔的话,你就代价惨重了!他随时都可以撕毁合同,让你的合同成为无效合同!公证具有法律效应,但做公证书上要附上相关内容,方便你过户到自己的名下!现在我给你的诊断是你买的房子现在就应该在扯皮当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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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凯文
丨Lv 0
这么做多危险呀,卖方要说房产证丢失了,自己再补办一张,说没有卖。不是扯皮吗。干嘛不过户。或者委托银行,卖方交房产证,买方存现金都给银行,等办完过户,再把钱交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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