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屋经甲过户给乙后,只想让乙方对房子只有使用权。再签订一个只有使用权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https://m.fang.com/ask/ask_435305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353058
-
房屋经甲过户给乙后,只想让乙方对房子只有使用权。再签订一个只有使用权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房屋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ssll0591
发布于2009-09-28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
-
-
张会来
经纪人
具体的这个~问题你可以去网上搜下110 在出来的第一个网上问问 那里有很多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他们会给你免~费的详细~的解答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
-
-
111zhaojun
丨Lv 1
过户就是把一方房子的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所有权包括自由买卖、转让、出租等权利,房屋经甲过户给乙后,乙方有权处理这个房子,再签订一个只有使用权的协议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