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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描述:爷爷留下一套房子,房产所有权是父亲以及其它三兄弟。母亲去世多年。我想把户主改为我的名字,可是公证处却把遗产的百分五十涉及到外公外婆这合理吗?

    我觉得不合理,我父亲是我母亲的配偶按法律应是我的父亲况且房本上写的是我父亲此房也是由继承爷爷而来。就不明白为何50%涉及外公婆。请律师或网友帮忙。 北京市

    户主 房产继承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canny__033

    发布于2010-04-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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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wangjinglong1119 丨Lv 5
    继承法中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即你母亲未留遗嘱,你父亲、你自己,你妈的父母,都有权继承你母亲的遗产。确实不合理,有股份也不会是50%.
    +1 2010-04-20 举报
  • lingxiaolan 丨Lv 2
    你母亲的继承,顺位第一集成就是你的外公外婆
    +1 2010-04-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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