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有个关于房产的问题需要大家帮忙。$https://m.fang.com/ask/ask_435150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351508
-
有个关于房产的问题需要大家帮忙。
我现在居住的房屋是单位分给我居住的,我每月向单位缴纳房租,已有十几年。产权归单位,我拥有居住权。如今房屋被单位抵押给银行进行拍卖,请问单位或银行应该安置我吗?如何安置?谢谢大家!请速回答!急! 北京市
更多
抵押贷款
居住权
房屋
房租
举报
提问者:情心相约
发布于2009-02-18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
-
-
抽雪茄的鱼ysy
丨Lv 4
这种情况 是要看你们当时签署的合同的 没有合同 一切单位说了算 没办法的
-
-
-
并孙子兵法
丨Lv 3
如果当时单位分给你房子的时候你们有签署租赁合同,那么你的单位就必须安置你,至于如何安置就需要你们去协商,建议适当就行。如果你们当初没有签署租赁合同,那么让你搬出房屋那就是很正常的了,我暂时也想不到办法。
-
-
-
aea11002
丨Lv 0
这种情况一般单位都会提前通知你,你作为房屋的使用权所有者,他应该提前告知你什么时候需要你搬走。如果没有提前告知,肯定做法是不对的。另外,你已经向单位缴纳了十年的房租,那么不知道你们是否签过合同,签了最好,如果没签,这十年你缴款的凭证是否保存完整,如果也完整,那么就已经证明了事实的租赁关系存在。在这种前提下,如果这是你的唯一住房,况且你现在还是单位职工的话,单位必须给你新的安置住所。具体需要和单位协商解决。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