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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0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由此可见,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能够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缴纳数额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2、是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因此,题中以未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涉嫌违反税法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依法予以查处。经查证属实,税务机关有权依法作出相关的行政处罚。 关于补充问题。 从题中提供的信息看,无法确定“住房补贴”的性质。如果“住房补贴”具有住房公积金的性质,那么,也应当遵守正文税法的有关规定,相反,如果不具有住房公积金的性质,那么,不适用正文税法的有关规定,但有可能需要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即:不能扣除),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