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有谁知道2010年国家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政策?$https://m.fang.com/ask/ask_434826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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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2010年国家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政策?
房子是简装修的,楼下是3间店面,因为当时前面还有一排店面房,我们知道他们要拆迁了,所以我们底楼房子造法是店面的,当时房产证已经批好了,是住宅用房,不是营业用房,那现在拆迁是怎么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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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全乱套了
发布于2010-02-19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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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j9773
丨Lv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在出台后替代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尚未正式颁布实施,目前拆迁适用的法规仍然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已于1月29日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估计今年应该可以正式颁布施行。就你说的房屋补偿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因此各地执行的细则是不一样的,要看你是哪个省的。一般来说要看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用途是什么,如果用途是“营业”而不是“住宅”,不管是否实际从事经营,就应当按照营业用房进行补偿安置,标准是比住宅高很多的。如果用途载明的是“住宅”,实际用于经营,只要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且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一致的话,一般可以比住宅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但是肯定达不到和房产证标明“营业”的合法营业用房一样的补偿。另外,对营业用房,除房屋补偿之外,也还有其他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一般是根据从事经营的面积、从事经营的人员数等因素分别给予搬家费和停业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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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绝谈判
丨Lv 0
按照产权性质,分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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