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商品房到了使用年限该如何处理?

    我所购买的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请问七十年后如何处理呢?是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吗?那么就意味着这套房子不属于我了?还是再掏钱买一次?或者缴纳什么样的费用才可以继续住? 还有,房子的维修基金如何使用呢?前一段时间物业来让我们业主签字提取维修基金,维修了楼道墙面,但事后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这次维修基金如何使用的任何信息,物业公司使用维修基金的程序是怎样的?维修基金如果一直没动,会不会增值?比如说利息之类的。业主个人可以提取和使用吗? 北京市

    物业 土地使用权 商品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西环张三爷

    发布于2009-11-3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泥娃娃面娃娃 丨Lv 4
    1、房屋到70年后,首先国家在此地有没有重大规划(一般指军用),如没有的话,需提前一年续约,你还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继续续约使用年限就是了,如有规划则国家就无偿收回了。2、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一般在房管局有专门的账户,如需使用则需要提交申请,一般提取是由物业使用,个人没有权利提取的,并且一旦此基金使用完毕,个人还的要交的
    +1 2009-12-03 举报
  • 红楼叹 丨Lv 3
    70年后国家收回的是你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房子还是你的,如果国家要征用你的房子是要给补偿的,以前规定民用住宅到期后无偿自动续期,现在可能要改为有偿,但具体缴纳多少费用还没说
    +1 2009-12-0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