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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二的幸福 丨Lv 0
    购经济适用房要过三道关 昨日,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实行申请、审查和公示制度,具体需要经过三道程序。 一是申购人在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持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出具的收入、住房等证明材料,向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县建委提出申请。 二是区县建委在5个工作日内作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申购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住所地或申购人现居住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三是公示期间无投诉或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申购人,凭《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认定通知单》购买经济适用房。 另据了解,购买经济适用房主要包括以下人群:无房或现人均住房建面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面60%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人均年收入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驻渝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 此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经济适用房购买后5年内不得转让
    +1 2011-04-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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