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屋(门面)租凭纠纷!《紧急求助》$https://m.fang.com/ask/ask_434502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345024
-
房屋(门面)租凭纠纷!《紧急求助》
我将自己一门面出租出去。双方都签了租凭合同。合同规定租凭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2011年10月10日租金是一季度(3个月)一收,到2011年4月为2个季度。后2个季度的钱我还未收。2011年3月有拆迁办来登记房屋,说这里要拆迁《具体时间未定》,因为要登记。所以我想搬回来住。 请问:我有权利要租户在2011年4月搬迁吗?还是租户有权利租凭到2011年10月?如果我一定要回来住,要租户搬迁。算不算违约?需要赔偿租户违约金吗? 北京市
更多
违约金
拆迁办
租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zshaihua
发布于2011-04-10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
-
-
那是你想多了
丨Lv 4
应该要赔偿违约金,只能协商。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