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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能告诉我国家对房屋供暖的法律法规

    我家冬天屋里才14-15度,热力公司让我交取暖费的百分之九十,我想知道国家对这方面的规定,我应该交多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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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k4766

    发布于2011-04-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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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ianTiang 丨Lv 4
    这个目前并没有什么统一的标准,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太一样,由于采暖费价格是由市物价部门根据对各个供暖单位供暖成本严格测算后核定审批的,由于供暖成本不一样,导致了采暖价格的不同。一下是北京供暖价格,你可以参考下 1.热力供暖价格 北京热电厂计划内供我市的热力出厂价格,由国家计委管理,其价格按国家计委规定的热价执行。其他热电厂供我市的供暖出厂价格和北京市热力公司的供暖销售价格由北京市物价局管理。热力供暖销售价格标准如下: 供应旅游饭店、使馆、出租公寓的价格(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下同)为30元,其它供应对象为20元。 2.锅炉供暖价格 北京市锅炉供暖(包括蒸汽)价格由北京市物价局管理,价格标准如下: (1)燃煤锅炉供暖价格 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价格为28元,其它供应对象为18元(没有二次热交换的16元)。 (2)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锅炉供暖价格供应居民的价格为28元,其它供应对象为35元。 3.以上价格一律为到户的供暖价格。其中室外管网维护费和楼口到散热片维护费各0.75元,二次水加热(热力交换站)运行费2元。 对供暖面积单层高度超过4米的和简易房屋、工棚及冬季施工特殊用热的,加倍收费。建筑面积折使用面积按75%计算。 三、生活热水价格和加热费标准 市热力公司生活热水加热费标准按北京市物价局规定执行。 其他单位供应的生活热水价格,原则上由供应单位与用户协商制定其价格。 四、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供热单位,一律按上述规定执行。如特殊的供热单位执行上述规定确有困难需提高价格的,一律报市物价局审批。
    +1 2011-04-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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