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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用贷款的方式买了一处商品房,是集体产权的,商家书面合同说于2011年1月31日交房,可是都拖了将近四个月了,还没交房。如果我从这月起先不打贷款是违约吗?

    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北京市

    商品房 集体产权 贷款 产权 举报

    提问者:孙凯文

    发布于2011-05-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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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盖拉府 丨Lv 0
    商品房是经过合法取得国有土地规划报建,上市销售的房屋。能进行贷款按揭的房子,基本上银行都是严格审核过其建设文件,等于银行替您把关。您不还贷,不是对发展商的惩罚,因为您房子的债权人是银行,依据按揭合同会处以较大的罚息,个人觉得不适宜。您再看看销售合同,和该楼盘在房管局的信息是否完全合法,一般合同都有没按期交楼的赔偿约定(约定的赔偿开发商会写的很少的),建议您联系其他业主,抓紧联系开发商核实情况?究竟是其资金问题还是验收手续没办好延迟交楼。JJC家居诚祝您好运!
    +1 2011-05-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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