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在签订一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中,在房屋已经交付(视为交付)的情况下,合同中能否约定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https://m.fang.com/ask/ask_4344159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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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一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中,在房屋已经交付(视为交付)的情况下,合同中能否约定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
在签订一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中,在房屋已经交付(视为交付)的情况下,合同中能否约定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买方要支付卖方房屋使用费和房屋折旧费,这两者可以同时约定吗?标准是什么?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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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151491795
发布于2020-05-25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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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彬彬
经纪人
你好,合同是双方协商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要退房需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有时候即使购房者愿意承担违约金,开发商也拒绝退房,因为房屋属于大宗交易,已经交付,中间已经牵扯到很多的手续,房屋已经进入二手市场,这种是很麻烦的事!具体你们协商的情况不同,至于法律依据详情可查阅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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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able
丨Lv 4
您好,合同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约定内容。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电话联系我,我会尽全力维护你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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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540134207
丨Lv 1
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也没有明确您的诉求,建议与律师当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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