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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才算第二套住房啊?

    提问者:疯狂的兔纸

    发布于2008-06-02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 维克多伟大 丨Lv 0
    目前是只要你个人资信中有过房产的贷款记录,哪怕已经还清了,房子卖掉了,也是当做第二套的。如果没有过贷款,哪怕名字下面有几十套,也是按照第一套来做的。毕竟第一套和第二套,只对贷款有影响的。
    +12 2008-06-04 举报
  • 洛克登入 丨Lv 4
    《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的解释: “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 》第二条解释: 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实际操作中,多数银行对第二套房的认定都以“余额”为标准,即在人行征信系统中有贷款纪录,但已还清,没有贷款余额的,再贷仍视作“首套”。
    +11 2008-06-04 举报
  • 清新愉快 丨Lv 0
    比如,你自己有一套在北京,还有一套在天津,说明你有两套了或多套了。
    +10 2008-06-05 举报
  • 约瑟夫lda 丨Lv 4
    答: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之前有很多争议,因此在此次下发的文件中,央行及银监会专门对“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概念进行了强调。 据银监会的解释,《通知》中的“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房子。
    +1 2008-06-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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