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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甲、乙两家为东西邻居,两房建于1982年,两房共有85平方米共有通道。争议发生前,两家均未到国土局办理确权。2008年,甲申请扩建旧房,向西扩建60平方米。建房中被阻,发生争议。甲说该公用通道原为自己所有,建房时因自己无力扩建便共同使用。现申请扩建被阻,请求局确定共用地归属。乙说:“公用几十年,甲拿不出该地归他所有的证明,应分摊。”试问:国土局可以采取哪些办法解决争议?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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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造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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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travas
发布于2009-11-15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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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lg_mhcy
丨Lv 0
一、国土局可以按照城市规划来处理;二、保持现状;三、要求从新办理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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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851210_z
丨Lv 1
国土局应该先确定甲是否单独具有该通道土地使用权,若具有在确定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时间,因为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40-70年,由于甲在1982年时无实力扩建,现如今又想扩建,并且具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则允许扩建。若如乙所说,甲拿不出相关证明,具有该土地使用权,乙也不具有该地的使用权,则该地规国家所有,甲因向国家申请具有土地使用权后,在对该住房进行扩建。若经证实,甲乙双方共同共有该土地使用权,则因依法两家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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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不是云
丨Lv 0
这个以前也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样,土地管理是有记载的,是共用就有记载共有,说多大是记得很清楚的,不用你么麻烦的,如果没有的话,谁先申请就是谁的了。因为在没有事情全是国家的,他申请过去了就是他的。希望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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