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准备买单位在村里建的宿舍,有风险吗?(广州)(来自广州琶洲村小区)
如题,单位(大型国企)90年代在村里买了一块地,建了员工宿舍。现在准备卖给员工。这块地当时是以单位的名义与村经济联合社签订了《集资兴建**大厦合同》,在该村的宅基地(村集体用地)上建造了“职工宿舍”(报建批文号:是《穗城规**字第***号》),并取得该大厦房屋的长期使用权。同时,还有《***村宅基地用房使用证》。现在准备和单位签的合同里面写了这样一段话“甲方向乙方转让的仅是“**大厦”房屋长期使用权,不包括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乙方清楚了解受让房屋产权存在瑕疵,乙方同意受让甲方转让的房屋长期使用权。”请问,1这个是不是属于所谓的小产权房?2,这个建筑是不是和其他村民的合法建筑一样,在征地时会给1:1的面积补偿。最近广州天河的猎德村、海珠的琶洲村都是1:1的赔偿面积,但是据说都没房产证。3,如果买的话,有没有风险?目前,我个人感觉单位是正规的大型国企,而且房子又有规划局的批号,不是违章建筑,应该没什么风险吧?如有不会拆迁,也可以长期自住。如果拆迁,也会赔偿同面积房子,虽然没有房产证,但也不影响自住。目前没有房子的员工才能按分数排队,有房子的都不可以参加。——因为,之前我听说其他单位的在琶洲村里的集体宿舍也给了同面积补偿(当然,那栋楼也是十几年前跟镇里签了手续的,不是私下跟村民转让的)诚心请教了解小产权房、或者拆迁赔偿的朋友,谢谢!如果有很好的回答,我还有100多分可以奖励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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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emailsj
发布于2011-10-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