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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及经济赔偿
我于2003年在某小区以1500元/M2的价格购买门面一间(期房),(当时为了少付首付款,合同签订为住宅,当时住宅价格为750元/M2左右),他项权证抵押在银行,而且还买了保险。当时合同签订面积为60M2,交房时实际面积120M2,我打了欠条给开发商,而且到现在已支付了3万多元今年我去银行还款才知道还未办理房产证,找开发商说办不到,要求我退回房子,可是现在的住宅价格已经达到3000多元/M2,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吗?最多可以赔偿多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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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纽森家族
发布于2012-03-24 北京市
共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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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chen
丨Lv 1
可以,按现在的市场价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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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江湖
丨Lv 0
开发商想重新卖高价吧?赔偿多少属于法律范畴了,你准备好所有的材料,看法院怎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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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zi96
丨Lv 4
这种情况复杂,在开发商同意给你120平的面积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有没有签个补充协议,如果有字面证据那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不行可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赔偿,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市场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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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er_best01
丨Lv 3
您可以去法律部门咨询,或者向法院起诉开发商!没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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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皇0723
丨Lv 4
应该是产生纠纷了 直接找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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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哥存档
丨Lv 0
这种情况不常规 挺复杂的 最好把买房的过程和材料备齐 请律师 要求开放商赔偿 或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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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er_mj
丨Lv 0
当然可以,按现在的市场价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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