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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是我男朋友给买的,后来分手了,他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找关系把户过了

    房子是我男朋友给买的,后来分手了,他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找关系把户过了,偷了我的身份证,伪造了一些证件和签字,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吗?最重要的一点,当是买房的时候卖房人写收据是写的我的名字,现在收据还在我手上。 北京市

    购房 卖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liangyifei

    发布于2012-02-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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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个回答
  • 买买提明 丨Lv 0
    如果房子上有您的名字 您完全可以翻案的 笔迹可以鉴别的 产权人没有到场是不能私自买卖的 交易中心也有监控的 您放心要是不合法的一切都是浮云的 一查就露马脚的。
    +1 2012-02-04 举报
  • 张永5910 丨Lv 0
    不符合法律 卖房时一定要你本人签字 除非你有公证委托书。若是没有 可以上法院起诉他 那房子还是你 他签字无效。你还可以拿回房子
    +1 2012-02-04 举报
  • hyptfj 丨Lv 0
    可以起诉他的 打官司能赢的
    +1 2012-02-04 举报
  • 不流泪的豆浆 丨Lv 2
    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你肯定是赢的!
    +1 2012-02-04 举报
  • 曲江观涛 丨Lv 4
    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肯定是赢得
    +1 2012-02-04 举报
  • 征城日记 丨Lv 4
    这事搞大了,肯定是违法的,可去法院起诉。
    +1 2012-02-04 举报
  • 出水^_^芙蓉 丨Lv 0
    你前男友这样是违法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1 2012-02-04 举报
  • hepohht 丨Lv 3
    当时以你的名义买的,他这么做就是违法的,你可以找原业主问明白 不是本人签字能卖给他嘛
    +1 2012-02-04 举报
  • s_uer 丨Lv 4
    你男朋友这么做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告他。
    +1 2012-02-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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