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应尽快采取何种行动?

    楼上业主,改变商品房内部格局,把大厅改为厨房,声音经常影响楼下,是否合法?请问他违反哪些规定?他现在正打算把房子买给现租客,并说,一但过户后就跟他无关!为防止我进去取证,他拖延时间,总说没空,不与我共同进去看现场和协商,估计是等过户后我就拿他没办法!我应尽快采取何种行动? 北京市

    商品房 业主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guanli4

    发布于2012-03-1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的嘎嘎火热火热和 丨Lv 4
    向街道或社区反映,或向有关机关投诉,最后到法院起诉,强行取证!这种改格局要审批,没审批就是违法!
    +1 2012-03-23 举报
  • 梦圆传奇 丨Lv 3
    你的邻居即你楼上业主,这样的做法的确是有问题的:关于增设厨房间等改变房屋结构问题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之规定,不少出租人擅自在用于租赁的商品房内增设卫生间的,属于违法行为。对此你可以采取的救济途径包括:1、向小区物业反映 你的邻居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或者外观,你作为相邻方可以向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协助调解处理,及时制止业主的违法行为。2、向行政机关投诉(1)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3、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因此,生活受到干扰的相邻方可收集证据,以“相邻权纠纷”为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上一页1下一页
    +1 2012-03-22 举报
  • 西瓜皮和囊 丨Lv 1
    到社区和物业天天闹,街道办都可以,会出面的!
    +1 2012-03-2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