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件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走司法途径,能胜诉吗?我可以有哪些诉讼请求?(来自南宁市国土局小区)
事发时间: 2004年06月20日 事发经过: 2003年,我从镇**手中购得住房一套,2004年已交清全部房款,**也给我出具了**。在我之前已有二十余套住房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属同一幢楼,且卖方都是**),我曾多次找**,要求办理两证。但**工作人员解释说,等这幢楼剩余的几套房子卖出后再一并办理,直到现在,剩余房子都没有卖出。但现在我又急需两证,到市国土局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对方查档案才知道,当时所办理的土地使用证程序不合规,如果我实在要办,只有收回原来所办的证,再重新办新证。而这费用就相当高,我又找镇**协商,**也不同意出这笔费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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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j851210_z
发布于2012-01-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