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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国有.集体(私人)建设用地的过户问题
我想买一块地皮,是村里的人的地来的,应该是划拨得来的,已经建有房子,地主现在想卖了它,土地连房子一起卖.我向他索要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上面写的是"国有.集体(私人)建设用地许可证"但有两份.两份的申请人的名字是不同的.而且不是亲属关系.一份是94年审批的,一份是95年审批的.请问哪一份是有效的证明?其中一份上有印记盖有"本地块不许出租转让抵押买卖或赠送"的字样,是否说明我不应该买?而且这块地是不能过户的,只可以公证.以上种种问题是否说明不应该买这快地??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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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houhuo3
发布于2012-01-25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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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楠寰寰
丨Lv 4
现在我可以比较明确地回答你,这块土地你是不能买卖的,可能现在你可以买卖,但是法律是不保护你这笔土地买卖交易的,因为是不合法的,以后在清查后,可能要打官司,而且你们两方的利益都不会得到保护,因为你们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如果这块土地是农村的,那它不会是划拨得来的,农村的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与国家划拨无关,另外,农民的宅基地是不允许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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