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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证件不齐

    我阿姨有一套房子(属该小区3期),但是由于该区3期房子还未开发完,开发商的大土地证还未下来,故我阿姨没有小土地证。当初是一手付清的,所以现在其他2证 房产证和契证都有。本来是想一买卖的方式给我,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无法过户。能以赠与的方式吗?能过户不?即使不能过户,这份赠与合同起法律效益吗?能保证她那不回去房子吗? 北京市

    土地证 房屋 开发商 房产 举报

    提问者:oierh

    发布于2012-01-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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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流口水的糖 丨Lv 2
    是不是你阿姨一个人的名字这个很重要,更重要的是你给不给她钱,不给钱的话你怕什么,给钱的话还谈什么赠与?
    +1 2012-01-09 举报
  • 忍者神龟龟2010 丨Lv 2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如将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包括水、电、煤气、宽带、有线、安防、绿化、道路、电梯等)作为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违约责任。
    +1 2012-01-09 举报
  • 和你分手 丨Lv 4
    去交易中心就可以了
    +1 2012-01-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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