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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途径是否可行
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一则报道,哥哥家想要改善居住环境,决定买第二套房,但为了减少首付比例及利率,于是用了未婚妹妹的名义来购买这套房子,两人到公正处公证,等房子贷款全部还清时,妹妹要无条件把房子过户给哥哥。 感觉这则新闻写的有点不清晰,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公正? 房子还清贷款后,又以怎么样的方式过户呢(所谓的无条件过户是指免费赠与吗?)?据我了解咱们国家名费赠与也是要交税的,对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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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qgsm
发布于2012-01-09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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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之都
丨Lv 3
您好,这种方法可以操作,等贷款还清后可以办理免费赠予,不过只要您这套房子以后想卖掉的话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不卖就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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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WS80
丨Lv 2
是的,是可以这样操作的,等全额付清以后可以公正怎与,但以后就不可以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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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金博士
丨Lv 4
可以公证,做买房子出钱方的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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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音乐
丨Lv 1
方法可以的,但是以后过户还是要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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