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安置房买卖纠纷$https://m.fang.com/ask/ask_432681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326815
-
安置房买卖纠纷
2004年4月27日 ,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立拆安置房卖尽契约”,约定二人与座落某处的房屋被拆迁后所享有的安置房一套,(认购住宅79.5,建筑面积106,7平方米)以6400/平方米,总价682900价转让给甲.合同签订后甲依约向开发公司缴纳了款项7万多元。现在拆迁单位已将房屋拆迁安置..(分配的房子试用面积96.6平方米,建筑面积135.8平米,)现在超出的部分归属与谁?应该是甲方还是乙方?超出部分甲方已经按当年价格向有关公司缴费.房屋产权目前还是乙方未过户. 北京市
更多
房价
认购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小牛背壳
发布于2012-01-21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
-
-
我心灰翔
丨Lv 2
我看明白了,私产房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是没有买卖权利的,合同是无效的。原业主可以收回房子,但是你如果诉讼的话法院会支持你要求补偿你损失和装修费用,但是不会支持你违约金的要求,因为合同没有成立,只能做出补救你的损失。不构成欺诈,因为只有有了产权后才能买卖,以前的合同不成立,但是你的损失会得到诉讼支持的,违约金没戏。是合同二手房是不能买的除非他可以改合同名字。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